化疗对卵巢功能的影响

转自 西交一附院妇产科 化疗是临床上治疗恶性肿瘤的常用方法,其对女性卵巢功能有一定的影响,化疗药物可直接对卵泡细胞产生毒性作用,不仅可引起月经失调,甚至可导致提前绝经、卵巢功能不全甚至卵巢早衰。虽然部分女性在停用化疗药物后6~12个月后可恢复月经,但化疗药物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存质量有很大的影响。 1.哪些化疗药物对卵巢功能有影响? 目前研究发现有明确卵巢毒性损害的药物包括环磷酰胺、氮芥等烷化剂,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,不仅损害分裂增殖期细胞,也作用于未发育的卵母细胞或原始卵泡中的前颗粒细胞。对卵巢毒性较小的药物包括甲氨喋呤、氟尿嘧啶、6-巯基嘌呤等,主要作用于分化增殖期细胞。对卵巢功能损害尚不明确的化疗药物包括多柔比星、博来霉素、长春新碱、顺铂等。 2.化疗前如何保护卵巢功能? 卵巢功能的保护目前多采用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,通过降低促卵泡生成素和黄体生成素水平,暂时抑制卵巢功能,形成一过性和可逆性的医源性低性激素状态,以便中断卵泡募集,保存生长的卵泡。此外,年轻女性如在化疗前有生育要求,可考虑在使用化疗药物前采用冷冻卵子、胚胎或卵巢组织来保留生育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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